我們常常聽到「公司行號」,到底公司和行號是一樣的意思還是不一樣的意思?
在台灣,「公司行號」只是一般口語,法律上其實要分成兩套制度:
- 公司:辦理「公司登記」,具有法人資格。
- 行號:正式名稱是「商業」,辦理「商業登記」,沒有獨立法人資格。
兩者在責任、稅務、設立流程及未來募資上差異很大。
一、公司分哪幾種型態?
依公司法,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股東負有限責任:
- 有限公司: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成,對公司債務以出資額為限,為常見的中小企業型態。
- 股份有限公司:分股發行,適合大型企業、募資或公開發行。
- 無限公司:由兩人以上股東組織,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(極少見)。
- 兩合公司:由無限責任股東與有限責任股東混合組成(極少見)。
二、行號分哪幾種型態?
依商業登記法,行號又稱商號或企業社,不具法人資格,負責人或合夥人負無限責任:
- 獨資:由 [一人獨資] 經營,如工作室、小吃店、企業社等,盈虧由負責人全權承擔。
- 合夥:由 [兩人以上合夥人] 共同經營,依合夥契約分享盈餘並共負債務。